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LPY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PY)与WJ公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J公司)事先串通,通过各自公司期货账户在橡胶RU1010合约上多次进行对敲交易和自买自卖,其中,10月11日,双方对敲交易和自买自卖合计占当日成交量的55.45%,致使当日结算价上涨4.68%,为当日橡胶合约中的领涨合约;10月12日,LPY交易量占当日成交量的80.77%,当日结算价上涨1.65%;10月13日,双方对敲交易占当日成交量的75.51%,致使当日结算价上涨2.79%。截止10月13日,连续操纵交易行为导致橡胶RU1010合约累计上涨9.39%,其中,LPY获利28.92万元,WJ公司获利22.15万元。
LPY、WJ公司合谋实施操纵行为,大幅度影响了橡胶RU1010合约结算价,使得DY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Y)在现货市场能够通过择机提前交收、即时以有利的价格卖出标准仓单获利。2010年6月至7月,DY陆续买入5000吨橡胶标准仓单。10月11日,DY利用在龙盘园农业、WJ公司实施上述操纵行为当日,提前交收前期购入的4000吨标准仓单,陆续于操纵当日转手卖出获利24.14万元。
2013年12月,中国证监会依法对DY、LPY、WJ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责令DY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41,410元,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责令LPY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89,200元,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责令WJ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21,475元,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