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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依法对4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作者: 来源: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9年04月02日 浏览量: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李甫、刘丹内幕交易“新日恒力”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李甫和刘丹违法所得4,487,398.72元,并处以13,462,196.16元罚款。河南证监局依法对刘晓斌内幕交易“贝斯特”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其处以6万元罚款。新疆证监局依法分别对李金刚、张新红内幕交易“西部黄金”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李金刚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对其处以25万元罚款;责令张新红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其违法所得5,602.1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证监会及相关证监局网站)
  上述案件中,李甫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关系密切,且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频繁联络,后与其配偶刘丹共同利用“刘丹”账户交易“新日恒力”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刘晓斌系贝斯特重组标的佰维存储的董事、副总经理,其利用工作关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并利用他人账户内幕交易“贝斯特”股票。李金刚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频繁联络,并利用个人账户交易“西部黄金”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张新红的配偶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张新红因其配偶获知内幕信息,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利用个人账户交易“西部黄金”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内幕交易行为通过滥用信息优势谋取不法利益,侵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我会将继续保持强有力的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净化证券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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