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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依法对5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作者: 来源: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9年06月24日 浏览量: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郭海内幕交易“中文传媒”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郭海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58,751,759.57元,并处以58,751,759.57元罚款;依法对倪汉腾、郑少銮、李健铭内幕交易“瑞和股份”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倪汉腾、郑少銮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7,940,630.21元,并处以23,821,890.63元罚款,对李健铭没收违法所得2,131,231.59元,并处以6,393,694.77元罚款;依法对余树林内幕交易“科融环境”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余树林违法所得175.06万元,并处以525.18万元罚款;依法对新发展集团内幕交易“厦华电子”案作出行政处罚,对新发展集团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瑞承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重庆证监局依法对余明内幕交易“天翔环境”案作出行政处罚,对余明处以15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证监会及相关证监局网站)

  上述案件中,在中文传媒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内幕信息公开前,郭海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并控制账户组集中买入“中文传媒”,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在瑞和股份筹划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幕信息公开前,倪汉腾、李健铭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倪汉腾、郑少銮夫妻二人控制账户大量买入“瑞和股份”,李健铭使用本人及范某坤账户交易“瑞和股份”,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在科融环境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化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内幕信息公开前,余树林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毛某丽频繁联系,交易“科融环境”时间与联络时点高度吻合,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说明;在厦华电子拟与九次方重组的内幕信息公开前,新发展集团总裁李瑞承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新发展集团交易“厦华电子”的行为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李瑞承对上述交易行为无合理解释;在天翔环境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公开前,余明获悉内幕信息后通过微信告知王某、杨某、金某及罗某,余明与杨某交易了“天翔环境”。

  内幕交易行为侵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公平知情权,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证监会将一以贯之地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不断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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