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同时持有买卖双向盘位时,究竟是按双向持仓量、净持仓量还是持仓组合计算交易保证金?
按单向大边收取交易保证金。
参见《结算细则》第二十八条:“在下列情况下,能源中心可以单边收取交易保证金
(一)同一客户在同一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处的同品种双向持仓(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闭市后除外),按照保证金金额较大的一边收取;
(二)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同品种的双向持仓(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闭市后除外),按照保证金金额较大的一边收取”。
103《结算细则》第四十条规定“当日结算完成后,若结算准备金低于最低余额要求,能源中心发出追加保证金要求,会员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补充保证金的操作在实际操作中一旦无法满足要求如何处理?
《结算细则》第四十条的后半部分提到对于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未补足保证金的处理,即:如果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或者等于零的,该账户对应的会员或者境外特珠参与者不得开新仓;如果结算准备金小于零的,能源中心按照《风控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强行平仓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