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我国原油期货交割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原油期货交割的主要特点参见下表:
能否混装 | 由于不同的油种之间有升贴水,因此不同交割油种不能混装,必须分罐存储 |
是否存在油种升贴水 | 交割油种有升贴水,交割结算时买方通过能源中心直接支付给卖方 |
是否纯油结算 | 是纯油结算,原油出入库时的数量以指定检验机构岸罐计量的原油净体积桶数为准,是扣除明水和水杂的净体积桶数 |
是否有损耗 | 有千分之1.2的损耗补偿,入出库货主各自承担千分之0.6 |
最小进出库单位 | 最小入库量20万桶;最小出库量20万桶,不足20万桶的,可通过现货等方式凑足 |
入库申报 | 提前30天申报,入库有效期为原油拟入库日期前后各5天,申报押金暂定1.5元/桶 |
交割资质 | 不能交付或接收规定发票的客户不得参与 |
有效期 | 仓单不设有效期 |
121按照能源中心的规则,9月合约在9月初交割,8月入库,5月开始就要考虑在中东卖货,现货交易完成后难以更改盘位,贸易灵活性差,如何应对?
对于中东的原油现货,如果要在9月合约卖出交割,最迟需要在8月底入库并形成仓单,而8月装船的原油,交易和计价是在7月份,卖家需要考虑两地价差、运费、船期等因素综合考虑来参与卖出交割。对于已经入库形成仓单的原油和已经完成现货备案的原油,则可以随时根据行情变化完成卖出交割,但卖家需要考虑原油在库的仓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