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场外配资”让人血本无归 因违法还有50万元罚款风险!
某配资公司广告声称“我出资,你炒股”“杠杆炒股、盈利高”,并宣传其配资模式为:由投资者向公司指定账户转入资金,公司按1-10倍给予配资,并使用该公司提供的交易系统和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配资客户无须开立股票账户。其网站上声称其已累计为数万投资者提供场外配资服务,实盘配资数亿元,期限为数天至数月不等。
李先生听说最近股市大涨,发财心切,就联系了配资公司,下决心利用8倍的高杠杆配资炒股。买入后不久股价就上涨盈利很多,“这样赚钱简直太快太容易了!”没想到过了几天遇到股价杀了个“回马枪”,连续3天的大幅急跌,不但把前期账面盈利跌没了,还被配资公司强行卖出了所有股票,50万元的本金除了支付高额的配资利息外,转眼所剩无几。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高杠杆投资是一柄“双刃剑”,股价上涨的时候赚钱快,股价下跌的时候亏钱也快,好多人都吃了大亏。
场外配资属于非法证券活动。配资人借用配资公司的股票账户交易的情形,新《证券法》第195条规定: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配资公司则属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新《证券法》第202条规定,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