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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交易有哪些不同点?

作者: 来源:恒泰期货 时间:2022年03月15日 浏览量: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融资和融券两种交易行为,又称“证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四种方式。简而言之,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而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再买回证券归还,即卖空;同时,都是根据借期的时间长短缴纳一定的利息费用。

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交易的区别是很大的。

(一)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的交易对象不同

虽然两者同样存在卖空和买空交易机制,但股指期货针对的是股票指数,而融资融券针对的是满足交易所规定的基金、股票个股和债券,而且个股的涨跌往往也并不与指数完全同步,因此,融资融券业务的交易对象更加广泛。

(二)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的交易方式不同

融资融券业务仍然属于实物性质的全额信用交易;而股指期货采用的是保证金信用交易。

(三)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的参与主体不同

融资融券所需条件很高,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入证券必须要与证券公司签订载入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必备条款的融资融券合同,明确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及折算率、担保债权范围等事项。由此可见,融券业务所产生的做空机制属于一种类似于利率回购的一对一场外交易模式。对一般中小散户,证券营业部是不会提供融资融券业务的,融资融券只是机构投资者的一种特权业务。而股指期货不同,股指期货投资者的交易对手统一是期货交易所,即交易所作为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投资者面临的是相同的期货合约。从这个角度来看,股指期货交易要比融资融券效率更高。只要你资金达到交易保证金要求就可入市进行交易,因此参与主体更加广泛。

(四)融资融券与股指期货业务的风险控制制度不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融资融券交易细则中规定,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或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或流通量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进行公布。而股指期货采取的是强行平仓制度、价格限制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制减仓制度等控制股指期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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