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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最高达648.9万元,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0起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例

作者: 来源:公众号-北京反洗钱研究 时间:2022年06月15日 浏览量:


6月10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了10起关于外汇违规的案例。据了解,罚款金额最高达648.9万元人民币,所有处罚信息均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本次通报的10起案例均为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涉及2020年至2021年外汇局处罚的2家企业和8名个人,涉案金额最高达774.3万美元,案件罚款金额最高达648.9万元人民币。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金融时报》记者,涉案主体多采用境内外资金对敲的方式,通过地下钱庄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转移,违规资金运作手法多样化、隐蔽化。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外汇局协同相关部门将涉案主体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

上述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外汇局持续通报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例,释放严监管严打击的政策导向,提示地下钱庄的非法性和严重危害性,提醒广大群众远离钱庄、合法用汇。

地下钱庄是一种非法金融组织,助长贪腐、走私、贩毒、赌博、骗税、诈骗等多类犯罪,往往成为犯罪分子跨境转移赃款、隐瞒违法所得、逃避监管和法律制裁的洗钱工具和资金通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与稳定。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外汇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持续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严厉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压缩地下钱庄生存空间,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谈及下一步在打击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方面的计划,该负责人表示,一是配合公安机关严打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继续保持对地下钱庄及骗税、走私、跨境赌博等上下游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遏制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二是加大对交易对手查处力度。深挖细筛参与地下钱庄交易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依法严惩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资金渠道监管。加强对地下钱庄案件的延伸检查,严肃惩处为非法跨境资金提供支付结算的机构,坚决封堵非法资金跨境渠道。

链接:10起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例:

案例1: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13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至10月,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83.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黑龙江籍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31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湖北籍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6笔,金额合计40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云南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3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35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天津籍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3笔,金额合计77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48.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山东籍曹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8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天津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0笔,金额合计270.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2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92.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山东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5笔,金额合计1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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