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央行对3家机构开出累计罚款金额超亿元的“重磅罚单”,体现了监管部门“严监管”为主基调、强调执法检查的风险导向,重点聚焦高风险和新业务领域,关注机构反洗钱工作机制性问题和风险管理有效性问题的监管思路。
银联商务违规情况
银联商务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具体为9项,包括: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条码支付业务管理规定;违反机构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银联商务除被罚6516万元外,另有4名当事人,姜宇(时任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张靖文(时任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于震(时任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天天富金融服务平台项目组组长)、高同裕(时任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被央行一并处罚,罚金5万元至11.5万元不等。
招商银行违规情况
招商银行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涉及13项,具体为: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与此同时,时任招商银行交易银行部总经理侯伟荣、时任招商银行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庄东燕、时任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刘加隆、时任招商银行金融总部总裁兼战略客户部总经理钟德胜、时任招商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夏样芳、时任招商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武越、时任招商银行首席客户经理(一级)姜然、时任招商银行同业客户部总经理陈晨、时任招商银行零售金融总部总经理助理唐芳、时任招商银行金融总部总经理杨法德等10人被处罚。
广发银行违规情况
广发银行涉及的违法行为涉及9项规定,类型具体为: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国库管理其他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与此同时,时任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营管理部总经理夏金、时任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顾佳伟、时任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决策管理部征信合作初级主任苏荣华、时任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决策管理部数据合作初级专家刘艾珊、时任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合规总监李珩、时任广发银行研发中心总经理李怀根、时任广发银行运营及流程管理部总经理黄惠亮、时任广发银行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洪文健、时任广发银行反洗钱中心主任秦莹、时任广发银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罗佳、时任广发银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蔡粤屏、时任广发银行财富及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张华等12人被处罚。
反洗钱监管持续加码
近年来,监管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上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反洗钱领域大额罚单不断。2019~2021年,对反洗钱违规行为分别处罚2.15亿元、5.51亿元、3.41亿元,金额较此前明显提升,“严监管”的威慑力和警示作用进一步加强。
人民银行在查处反洗钱违规问题的同时,明确后续整改要求,及时梳理并通报日常监管发现的典型案例和问题,督促机构主动对照整改,促进义务机构不断增强反洗钱工作意识和能力,提升履职有效性。近年来,实行的“双罚制”使得主要机构高级管理层对反洗钱的重视程度得到提高,普遍加大工作资源投入,扩充反洗钱部门和岗位;积极落实整改,反洗钱内控机制逐步完善,向监管预期不断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