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对某期货公司酒泉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0/11/27)
存在员工未有效执行岗位职责分离规定、私下接受客户委托和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等行为。
案例2:关于对袁某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2021/1/19)
作为期货公司从业人员,存在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的违规行为。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第十一条
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参与期货交易。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执业行为规范:
(七)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