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12日发布风险提示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反诈意识和识别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风险提示揭露了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实施诈骗的多种手法。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信息安全、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示,金融监管部门不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也不会与消费者有任何资金往来。金融监管部门从未设立或者授权设立P2P、投资理财等“回款渠道”,不会通过 QQ群微信群、交易平台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资金清退工作。
官方还提醒金融消费者选择正规机构的合法金融服务;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谨防信息泄露;通过官方渠道合法理维权;发现犯罪线索或者遭遇损失及时报案。(齐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