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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连罚:违规中介、违规兼职、返还佣金,某营业部及3名当事人被罚。对应的监管要求有哪些?

作者: 来源:壹口合规公众号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浏览量:


处罚一个,警示一批。本文的目的亦在于借助个案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同样希望各位读者立足于此,更多关注案例背后暴露出的合规问题。以案促改,以案促进,共同助力证券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提升和证券行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

2023年9月,福建证监局连发4张罚单,对某期货营部出具警示函,对营业部负责人等3名当事人分别出具警示函。


“双罚”源于:违规中介、违规兼职、返还佣金
当事人:周某亮,XF期货福州营业部负责人;杨某鸿、卓某景,XF期货福州营业部员工。
罚单披露,当事人周某亮为期货配资提供便利并获取不当利益;杨某鸿违规兼任可能影响任职独立性的职务;卓某景通过佣金返还方式向产品管理人的关联人输送不正当利益。同时,周某亮作为营业部负责人,对于部分员工存在廉洁从业问题负有管理责任。依规,监管部门对上述三名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同时,监管部门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当事人所在营业部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存在缺陷,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管理不到位。依规,对该营业部进行了问责。
合规提醒:对应的监管要求
虽然这期处罚的对象是期货营业部及其从业人员,但类似的违规行为在证券分支机构依然多发,而且所遵循的监管要求也是一致的。因此针对上述问题,对应做些合规提醒,供证券从业人员及分支机构参考:    
一、关于违规中介
“违规中介”是分支机构从业人员违规的重灾区。2022年涉及违规中介的罚单即有14张,也意味着有14名从业人员因此被罚。从对这些处罚案例的梳理来看,违规中介也即违规充当掮客的形式主要有:资金掮客、账户掮客、信息掮客、产品掮客、操盘手掮客,在其中从事或提供着信息传递、撮合等中介角色和便利服务。
具体操作手法有:1.为客户之间的融资/出借账户提供中介和便利;2.为第三方配资平台招揽客户;3.为第三方机构私销金融产品;4.为第三方机构私发金融产品宣传推介资料和信息;5.违规介绍他人开展委托理财。
“掮客”行为可大可小、可深可浅,有些甚至需要面临外部人员和机构的威逼利诱,对此从业人员应保持足够的清醒和定力,切不可放松警惕。同时,机构也要引起重视,加大警示教育与合规培训,强化监测监控与自查自处力度,避免从业人员误入歧途,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二、关于违规外部兼职
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外部兼职或从事营利性经营性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制。
1.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公司同类或者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    
2.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得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以外的营利性机构兼职。
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所在机构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另外一个值得特别注意的地地方是:要及时报告!对于符合要求的外部兼职,证券公司务必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的兼职情况。
三、关于返还佣金
监管明确: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向投资者返还佣金、赠送礼品礼券或者提供其他非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
一方面是明令禁止“送礼拉新”行为。在这个方面,有些机构会耍小聪明:一是假借他人之手,安排其他机构、个人变相向投资者返还佣金、赠送礼品或者给予其他利益。二是假积分之形,为了规避直接赠送实物,在开户和送实物之间增加了虚拟的”积分“,再通过积分兑换实物的方式来吸引客户。这两个变相做法都是不合规的,不建议做这种自欺欺人的事情。
另一方面,2023年《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也对“拉新行为”放开了口子:允许机构在开户营销中通过赠送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比如赠送市场资讯、研报、投教等)来吸引新客户。对此,机构可组织研究研究,把这个政策充分利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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