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满足产业客户多样化的交割需求,增强风险防控能力,11月10日,郑商所发布《关于修订〈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的通知》和《关于修订〈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本次修订事项适用于郑商所所有上市期货品种。修订后的交割细则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将于11月22日正式实施。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郑商所此次在交割细则方面的修订,主要是考虑到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市场出现一些新的业务模式,一些客户需要将其双向持仓进行交割,而修订前的交割细则无法满足。此次修订的交割细则,对最后交易日同一会员同一客户双向持仓,赋予客户选择权,客户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不自动平仓申请,从而使其双向持仓进入交割环节,而不会在闭市结算时被自动对冲。
在风险控制方面,郑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期货品种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交易所原有的固定值涨跌停板、连续三板强制暂停交易等制度难以适应市场的实际情况。此次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维持交易的连续性,便于价格大幅波动时市场风险的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