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哪些公司拥有原油进出口权?进口原油需要配额吗?
我国原油进口实行国营易管理,同时允许一定数量的非国营易进口。出口实行国营贸易和出口配额管理。
原油易分为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其中,国营贸易进口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没有数量限制,由具有国营贸易进口经营权的企业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组织进口。具有原油的国营易进口经营权的企业有: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控股)、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控股)、珠海振戎公司、中海油
非国营贸易进口执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允许量。我国从2002年起开始,每年下达非国营贸易配额,允许非国营贸易企业从事部分数量原油的进口,并逐年增加配额。
2015年发改委和商务部分别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53号)和《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151407号),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地方炼厂放开进口原油使用权和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权。
自2017年5月5日起,发改委已停止接收有关原油加工企业使用进口原油的申报材料。对2017年5月4日前已按规定完整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继续开展后续核查评估等工作。
按照商务部公告,2019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0200万吨,2019年第一批原油非国营易进口允许量共计894万吨。(见附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