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关于对某期货公司济南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0/12/31 )
营业部部分客户的开发人员经办所开发客户的适当性分类和匹配管理工作。
案例2:关于对某期货公司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19/9/11 )
未按规定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公司投资者资料管理混乱,部分投资者资料缺失。
存在客户资料内容缺失、有涂改、填写不规范等情况,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真实性存疑;未按规定对期权交易持仓限额进行控制;未动态评估和持续了解客户情况。
案例3:关于对某期货公司天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0/1/2)
由客户开发人员对其开发的客户进行适当性回访,不符合公司制度要求。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落实与适当性内部管理有关的限制不匹配销售行为、客户回访检查、评估与销售隔离等风控制度,以及培训考核、执业规范、监督问责等制度机制,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