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一个,警示一批。本文的目的亦在于借助个案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同样希望各位读者立足于此,更多关注案例背后暴露出的合规问题。以案促改,以案促进,共同助力证券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提升和证券行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月10日,河南证监局发布处罚决定,对期货分支机构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分支机构存在:委托无证人员揽客、返佣返利返手续费
罚单披露,该分支机构存在委托无期货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居间介绍客户并约定返还佣金及手续费、保证金利息的情形,反映出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不完善。
依规,监管部门对该分支机构进行了严肃问责!
合规提醒:对应的监管要求
虽然本次处罚对象是期货分支机构,但类似的违规行为在证券分支机构依然多发,而且所遵循的监管要求也是一致的。因此针对上述问题,对应做些合规提醒,供证券从业人员及分支机构参考:
一、关于委托他人招揽客户
对于招揽客户,监管的要求一直是比较严格的,对于分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有足够的认识。
按照监管要求,客户招揽有三种情形是被禁止的:1.证券经营机构只能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活动,不能委托其他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自然人开展客户招揽工作。2.证券经营机构不能委托第三方机构从事客户招揽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目前尚未看到除外情形)。3.证券从业人员不能委托他人/第三方机构从事客户招揽工作。
2021年10月29日,证监会机构部发布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第86期)》,进一步强调:“大V”引流开户给奖励不符合监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开展相关合作。
综上,无论对于证券经营机构还是从业人员,均不得委托除经纪人以外的第三方自然人或机构招揽客户。
二、关于返佣返利返手续费
返佣返利返手续费本质上就是“送礼拉新”。对此,监管明确: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向投资者返还佣金、赠送礼品礼券或者提供其他非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
一方面是明令禁止“送礼拉新”行为。在这个方面,有些机构会耍小聪明:一是假借他人之手,安排其他机构、个人变相向投资者返还佣金、赠送礼品或者给予其他利益。二是假积分之形,为了规避直接赠送实物,在开户和送实物之间增加了虚拟的”积分“,再通过积分兑换实物的方式来吸引客户。这两个变相做法都是不合规的,不建议做这种自欺欺人的事情。
另一方面,2023年《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也对“拉新行为”放开了口子:允许机构在开户营销中通过赠送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比如赠送市场资讯、研报、投教等)来吸引新客户。对此,机构可组织研究研究,把这个政策充分利用起来。